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1、 项目批文:电网工程变电站征地委托工作讨论会会议纪要(桂电纪要〔2010〕44号) 2、项目名称:来宾供电局2018年35kV及以上变电站征地技术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8278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来宾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采购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采购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服务期限 概算金额(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 备注 来宾供电局2018年35kV及以上变电站征地技术服务项目框架招标 来宾供电局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35kV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变电站项目。按照项目征地工作安排,配合项目属地政府完成变电站征地协议签订工作,办理变电站用地划拨手续(取得用地划拨决定书)、按照国土部门相关要求办理征地的相关手续并最终取得项目不动产登记证书。具体征地服务项目以业主委托清单为准,按项目初步设计审定概算中征地技术服务费的中标百分比(%)进行结算。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具体项目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0 来宾供电局 二、投标人资格: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7 投标人须提交经盖章的《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8 必须提供关联企业声明,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递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17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30分00秒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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