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工程均为4×300MW燃煤湿冷机组,后增容改造为330MW机组;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为2×660MW超超临界间冷机组。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使用机动车辆共计76台(含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公司10台),全部纳入本次定点保险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商业险种有车船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率。公司地址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大坝电厂)厂区距银川67公里。
1.2 招标内容
1.2.1.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司保险车辆明细表 (厂外车辆46台,详见附件)和2018年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保险车辆明细表 (厂外车辆10台,详见附件)
序号 |
数量(台) |
所承接商业险项目保额及保费 |
备注 |
|||||||
车船税 |
交强险保费 |
车损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玻璃单独破碎险 |
不计免赔 |
||||
1 |
46 |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2 |
10 |
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公司 |
1.2.2.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公司保险车辆明细表 (厂内车辆20台,详见附件3)
序号 |
数量(台) |
所承接商业险项目保额及保费 |
备注 |
||||
车船税 |
交强险保费 |
第三者责任险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
不计免赔 |
|||
1 |
20 |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或其分公司。
2.1.2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并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
2.1.3投标人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根据投标人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和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1.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1.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有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0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