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联盛招代CAGF-17-228
开标时间:2017-12-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特邀请具有此项目生产、供应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及项目概述:
1.1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2017—2019年重庆长安汽车股份公司重庆本部及外部基地的各重大建设项目(如: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C2系列及S111建设项目),技改技措、其他固定资产项目的加热吸附式干燥机设备采购。本项目包括加热吸附式干燥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货、现场指导及配合安装、调试、验收,并且对招标方运行人员进行相关的操作、保养、维护等培训。
设备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空压机规格型号 |
匹配的冷干机规格型号 |
单位 |
本次 采购量 |
交货地点 |
1 |
加热吸附式干燥机+精密过滤器(含电子式自动排水器)+超精密过滤器(含电子式自动排水器)+除尘过滤器+气液分离器 |
额定排气量≥15.0 Nm3/min 排气压力:0.8MPa 出口排气温度:≤40℃, |
投标厂家提供冷干机规格型号 要求压力露点:≤-40℃ |
台 |
2 |
用户现场 |
1.2.2按本次定标设备单价签订两年期年度框架合同,预计合同期内设备采购量约10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2.2投标方为设备代理商需出具有设备制造厂家的项目唯一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吸附式干燥机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制造商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4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与本次投标产品机型相同的吸附式干燥机的同系列1个型式检测报告(出具国家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5投标方投标时提供本次投标机型的系列代号相同的吸附式干燥机项目业绩表,并提供其中2个(含)以上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于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