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呼和浩特市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4#楼室内装修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777)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4#楼室内装修材料采购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工程计划投资19445.8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4#楼室内装修材料采购。
(二)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呼凉公路5公里处民政福利院内,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西侧,民政园区西北角。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老年公寓4#楼室内装修石材、瓷砖、吊灯、木门采购,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191万元。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777-01 |
呼和浩特市示范性老年 公寓建设项目4#楼室内 装修材料采购 |
20 日历天 |
191.00 |
||
本项目的供货及运输,具备提交买方验收的条件等。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4#楼室内装修材料采购 限制注册资金额度为:300万元。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4年01月-2017年12月)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如果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且提供主要材料(吊灯)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主要材料(石材、吊灯)授权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均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等额外币,且提供主要材料(吊灯)授权生产厂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材料(石材、吊灯)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厂家的不同材料不允许分别给不同的代理商授权);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 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 08 日至2017年 12 月 14 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