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招标编号:DFHT-YN-ZB17221)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
2.1.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
2.1.2采购内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购置消防灭火器材项目所包含的设备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等,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采购 数量 |
技术要求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1 |
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 |
5kg |
支 |
20 |
1.消防合格产品; 2.灭火器罐体无接缝、焊缝; 3.灭火器软管及其他附件为整体。 |
77.81 |
390581.20 |
2 |
手推式ABC干粉灭火器 |
35kg |
支 |
532 |
1.消防合格产品; 2.灭火器罐体无接缝、焊缝; 3.灭火器软管及其他附件为整体; 4.手推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应完好。 |
731.25 |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4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一次性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一次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以及“质保承诺”提供货物及售后服务。所有灭火或防火性能要求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含消防器材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持有有效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内必须至少有1项消防器材销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3.4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云南省消防协会“消防产品企业入网协议书”,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6提供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8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 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云南省消防协会“消防产品企业入网协议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至少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