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8-100833-00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由于采购人现业务发展的要求,现需要针对院内的相关医护人员购置新一批的工作服。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8-100833-00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工作服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由于采购人现业务发展的要求,现需要针对院内的相关医护人员购置新一批的工作服。
采购品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备注 |
A070302(其他被服装具) |
医护人员工作服 |
人民币840000元 |
采购本国产品 |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备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