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8-17160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所需的液压升降坝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治理长度为5.2km(洛河干流洛4+200~洛9+400)。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5.2km,新建驳岸10.4km;新建2座拦水坝,形成2个人工湖;人工湖间形成人工湿地3处,总长度1.2km;回填主河槽两侧亲水平台及主河槽内跌水、固床潜坝等建筑物的建设。
2、招标范围:液压升降坝设备以及现场的指导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
3、采购数量:液压升降坝2座。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长*高)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2#液压升降坝 |
240m*2.3m |
平米 |
552 |
1座 |
2 |
3#液压升降坝 |
228m*2.3m |
平米 |
524.4 |
1座 |
合计: |
1076.4平米 |
5、交货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按技术条款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含),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液压升降坝及其主要配套部件的生产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型液压升降坝实际供货业绩且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4.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5.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所投设备如涉及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等专利技术,投标人需提供专利证书以及可以合法使用该专利技术的授权证明。招标人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因知识产权等原因造成纠纷的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赔偿。
9.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20日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