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江门东鹏家居及清远纳福娜弱电安装工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门东鹏家居及清远纳福娜弱电安装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
江门基地:江门市共和镇新材料产业基地;
清远基地:清远源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陶瓷工业城;
四、承包内容:
标段一: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监控安防系统
包括: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厂区外墙、厂区内球磨车间区域、一号生产车间、3#、4#宿舍楼;门卫室、主通道等区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系统、门禁人行道闸系统、机房建设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防雷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所具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二:江门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办公区及厂区弱电系统
包括: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办公楼(即3号宿舍楼)的2层机房建设、3层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一期的网络以及电话线路搭建,其余在建车间、仓库将根据实际情况预留线路。
标段三: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机房及网络布线改造
五、供应商资格: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并履行的能力。
2、必须具备经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审查认可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必须具备有法律地位的完备的资质等文件
4、近两年有3个以上与招标项目各标段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提供相关分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
六、项目工期:标段一工期:60日历天;标段二工期:45日历天;标段三工期:35日历天
含一般节假日、正常其它工种配合所需时日在内,含春节休息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伍万元整)
若投标人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合同收取完工进度款时无息退还;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无违反安全施工的前提下)。
八、文件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承接本项目资质文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