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南海供电局展示厅运营费
询价采购补充公告
2018年佛山南海供电局展示厅运营费项目已于2017年12月6日发布采购公告,因采购范围有改动,现需发布询价采购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原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内容修改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在地方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3)原采购公告的其他条款不变,具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体内容详见原采购公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