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京广线安阳至孟庙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变电项目(电缆沟盖板)第三批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编号: DHJ-201723-JT01
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1.竞争性谈判条件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京广线安阳至孟庙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变电项目(电缆沟盖板)第三批物资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资金为企业全额自筹资金。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京广线安阳至孟庙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变电项目(电缆沟盖板)第三批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
2.2竞争性谈判编号: DHJ-201723-JT01
2.3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概况:采购物资用于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京广线安阳至孟庙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变电项目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范围: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认证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3.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须提供不少于2份近3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参加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
3.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于 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