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2017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综字【2016】436号)文件批准立项,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施工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
2、本工程
建设规模:修建河流护坡2000米,小流域治理0.2平方公里。
总 投 资:500万元
3、招标内容:修建河流护坡2000米,小流域治理0.2平方公里等工程施工。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7、计划建设工期: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8月31日。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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