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88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第三方审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位于福建省沿海地区,北起福州市,途经莆田市、泉州市,南至厦门市和漳州市。正线长度277.42公里,全线设福州南、福清西、莆田、泉港、泉州南、厦门北、漳州7个车站,项目可研批复530亿元。
2.2 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市。
2.3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5.0米。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4 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60个月, 2017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达到开通条件,审价工作期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场至铁路总公司清理概算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FXSJ。
2.6 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建设项目(含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建的本项目工程、地方出资委托公司实施并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站房上盖综合开发与本项目不可分割的相关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费用、工程造价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有关工作(含报告、分析、资产移交表)等。审价机构需按照约定时间分阶段完成审价工作,提出咨询、审核意见,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协助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审核报告,并派驻一名造价工程师和一名会计人员协助招标人进行日常审价、咨询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条件:
3.1.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资质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有20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3.1.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目前营业正常,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财务、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造价咨询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平均收入不小于3000万元。
(2)造价咨询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1日 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