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委托,就大连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办公车辆加油服务商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大连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办公车辆加油服务商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QTCG-2017-322
二、主要内容:
A包:开发区地区确定1个加油服务站点供应商;
B包:皮口地区确定1个加油服务站点供应商;
C包:庄河地区确定1个加油服务站点供应商。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