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年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 华能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年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AL-508
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年综合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2018年综合服务项目
2.3项目地点: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服 务 期:本标段工作时段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服务范围内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验许可证。
3.3具有近五年的同类工程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未有电力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27日9:00起至2017年12月4日16: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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