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办计统函〔2014〕133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3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39号)、《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7〕2号)、《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接触网钢柱(朝叶段)、接触网钢柱(义朝段)、绝缘子、接触网零部件、防松螺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辽宁省
2.2项目概况:
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义县站(不含)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朝阳站,线路全长82.2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28.5公里,单绕约27.8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25.7公里,桥隧比约13.6%,新建北票支线疏解线约14.5公里,北票支线白石水库淹没范围线路同步改移,骆驼营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延长至1050米。
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朝阳站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叶柏寿站,线路全长80.7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59.4公里,单绕约4.0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17.3公里,桥隧比约23.4%。
2.2招标内容:接触网钢柱(朝叶段)、接触网钢柱(义朝段)、绝缘子、接触网零部件、防松螺母,五个包件。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4月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JCW-01、JCW-02:钢支柱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JCW-01包和JCW-02包不少于30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H型钢柱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6) 所投标物资应按每一类产品至少提供一份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并附《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有效期为2年);
7)投标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附《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
8)投标物资针式合成绝缘子允许外购,需附外购协议、外购方营业执照、省(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及《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有效期为2年);
9)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JCW-04:接触网零部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