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招标人)委托,就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上飞院车辆租赁招标项目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018年度上飞院车辆租赁(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 招标服务费收取对象:向招标人收取
5.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直接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的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其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3) 投标人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其自身实施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清单及类似案例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项目名称、委托方、服务内容、实施方案等,并出具近3年内(2014年-2016年)签署的至少3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的大中型企业小型客车租赁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0张小客车(7座含及以下)的出租汽车运营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的关键信息若不清晰则不计入总数),并根据附件3车辆清单的格式提交清单;
(6) 投标人须提供不小于30辆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辆的全座位数承运人责任险保单证明材料,单座投保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万元。投保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且开标时保单处于有效状态。;
(7) 投标人须现时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车型车辆(别克GL8 2.5,别克君越2.4)或其他品牌的同类同级车型车辆,且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出租车辆须为2014年1月1日后购置,并提供配备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以及出租汽车运营证复印件;
(8) 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7.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08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