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沈丘县2016年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等项目已由周交规划[2016]110号文、周交规划[2017]49号文、沈发改[2017]第2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丘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及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沈丘县境内。
2.2建设规模: 48361.9平方米。
2.3总投资:655.2503万元。
具体划分为:一标段:槐店镇高营村道、赵德营镇小齐营村道、农村班车错车坪;
二标段:刘湾镇郝庄行政村道路。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