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消防泡沫水罐车采购
二、招标编号:0724-1700C30N5163
三、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七、招标范围:消防泡沫水罐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5、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6、投标人必须承诺交货时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7、投标人在消防行业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广东省各级政府及粤电集团的黑名单。(黑名单见采购文件附件)
8、投标人所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根据规定的格式文件编制和准备报名申请文件——④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⑤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⑥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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