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厨房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
三、交货期、质保期及招标控制价
1、设备的交货期:30天;
2、交货及施工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3、设备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91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2、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人主要产品灶具有能效标识并提供能效检测报告、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燃气备案证、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且生产、售后单位必须是同一个公司(售后单位的证明材料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提供原件核查)。
4、投标人必须持有燃气安装维修(商用) 证书人员不少于3人、商用灶质检员证书不少于2人(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9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货和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原件);
6、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至2017年12月18日,每天8:30-12:00;14:00-16:3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报名表(格式附后)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1月2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8年1月2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