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获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现有综合办公楼一处,关上宿舍区一处。
综合办公楼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136号,地块面积约18.55亩(约12365.47㎡),其中:庭院道路面积约3016.99㎡,综合办公楼为2011年建成的九层钢混结构建筑,地上八层地下一层,设置电梯3部,总建筑面积约21166.98㎡,地下室面积约5086.95㎡,当前楼内办公人员约150人。
关上宿舍区位于昆明官渡区官渡广场北巷关上中心区24号,为1997年建设的框架结构建筑,分为三个单元,总高11层(10-11层为办公布局,2层至9层为住宅,1层为停车场及商铺。),设置电梯一部,总建筑面积约6989.45㎡,另有1层停车场约727.05㎡,二楼庭院平台约394.7㎡,常驻48户公司职工。
2.2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136号、昆明官渡区官渡广场北巷关上中心区24号。
2.3 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前台接待及会务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员工食堂服务、工程设备巡检及消防监控服务;关上宿舍区保洁服务、保安服务。
1、根据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的楼层分布,对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会务礼仪:①.负责会议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及报纸刊物的发放;②.提供会议服务(根据会议室预定情况和要求,配合会前准备工作,例如:摆放茶具、纸笔等会议用品、会中保障(添加茶水等)及会后恢复会场服务;③.负责会议室的桌椅摆放,保持整洁干净。
(2)保洁工作:①.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各楼层办公区域的地面、地脚线、电梯、卫生间、过道走廊、公共设施、公共区域、消防通道、玻璃墙面等日常清洁、保洁工作;关上宿舍区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②.负责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各楼层的综合会议室、办公区域、接待室及卫生间的日常清洁、保洁工作(保洁所需的物料由中标人负责,保洁物料包含但不限于:洗手液、厕纸、洗涤剂、洁厕剂、拖把、扫把、撮箕等。)。
根据各项服务标准,完成招标人的日常会务接待、保洁等服务。
2、对员工食堂服务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公司职工就餐供餐服务;负责公司接待供餐服务;食堂内的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食堂泔水及隔油池清运、流向管理;食堂设备维修;其它与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工程设备巡检及消防监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昌宏路办公地点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及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电梯的日常巡检、管理工作。
4、保安服务:负责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昌宏路办公地点及关上宿舍区。保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卫执勤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出入登记、运输物资查验、公司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停车场、办公楼、宿舍区等重点部位执勤、值守;生活区区域治安巡查工作。组建一支以“源头管控”为主的治安防范门卫分队。
具体服务要求及人员配置 详见 招标文件 第五章 “服务要求”,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服务期限:叁年;招标人实行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按中标价执行。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质量不好、达不到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年终考核标准或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或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服务期终止,招标人不在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服务团队成员中,工程设备巡检及消防监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6人(含6人);从事消防监控管理的人员至少6人(含6人)并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设备巡检的人员须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至少1人(含1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为:A4 电梯安全管理)。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07 日至2017年 12 月 13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