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17﹞3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青海省玛多县玛查理镇;
3.2 建设规模:新建电锅炉房3座,电锅炉总功率2.03万千瓦,供热面积25.02万平方米。
3.3 计划工期: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8月7日;
3.4 招标内容: EPC总承包;
3.4.1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电锅炉房3处,分3个片区建设。1片区为县城内原三、四期燃煤锅炉房所在区域(城南供热站),紧邻原燃煤锅炉房旁,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主体为钢结构,供暖面积为91842.45平方米,采用高压(10kV)电热锅炉,新建电热锅炉房,利用原热力管网,局部改造;2片区为新划分供暖区域,为原一、二期燃煤锅炉房所在区域的部分区域,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主体为钢结构,供暖面积为69650.9平方米,采用低压(380V)电热锅炉,新建电热锅炉房,利用原热力管网,新建及改扩建部分热力管网;3片区为县城内原一、二期燃煤锅炉房所在区域(城北供热站),紧邻原燃煤锅炉房旁,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主体为钢结构,供热面积为88868.55平方米,采用高压(10kV)电热锅炉,新建电热锅炉房,利用原热力管网,局部改造。3个片区电源线路已由国网公司配套建成,本次招标范围从供电线路下引配电工程开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承建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及供货、安装能力。
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周六正常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0;
5.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日上午9:30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