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数量 |
河源电厂2018年度大宗化学药品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2、 项目概况:
为满足生产需要,2018年度采购包括盐酸、氨水在内的11项化学药品。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应包括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SHAS18001);(证明文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投标人自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至少具有1家300MW发电机组大宗化学品(至少包括盐酸、氢氧化钠与氨水)供货承包业绩,且供货时间不少于一年;(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机组数量及容量、供货内容、供货时间等)
5.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上述内容)
5.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文件: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上述内容)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河源电厂2018年度大宗化学药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供货、运输、到货取样、在招标方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