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1D80N4563)公开招标公告
受 梅州市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梅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701D80N4563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10,612,200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人民币)
1 医用内窥镜 1批 人民币915.72万元
2 心电图机 12套 人民币78万元
3 临时起搏机 15套 人民币67.5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医用内窥镜、心电图机及临时起搏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3.交货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8楼购标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5日止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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