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卧龙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投资{2015}30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卧龙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服务
2.2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0209001001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
2.4建设规模:拟建公交车停车场、加气油站、充电站、办公、培训、及车辆维修保养车间等配套附属设施的工程管理服务。
2.5服务周期:同工程工期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招标范围: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卧龙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服务范畴为项目施工阶段到竣工验收及能够投入正常运营等全程项目管理服务及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零星修建项目咨询管理)。
2.8服务质量要求:所承担工程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工程监理甲级、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等资质;
3.2 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拟用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已取得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其中两项的注册执业资格,从事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3.4投标人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08:00分至2017年12月15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08:00分至2017年12月15日下午17: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