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发电机电气制动开关装置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下游四川省会东县和云南省禄劝县境内,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开发的金沙江下游河段梯级的第一级电站,下邻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是“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点之一。在系统中承担基荷、腰荷和部分峰荷,并承担少量事故备用。电站共装设12台(左、右岸各6台)单机容量为85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200MW。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左、右岸发电机电气制动开关装置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 (1)卖方供货范围为12台套额定电压24kV、额定电流13kA、制动电流26kA(10min)的发电机电气制动开关装置及其附属设备。(2)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和技术服务。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在乌东德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首批合同设备交货时间为2019年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或具有法人地位且针对本项目具有国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 (2)财务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3)业绩要求:制造商近五年来设计和制造过20KV/13kA等级及以上的发电机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备,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制造商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能够证明投标设备的关键性能满足工程要求,制造商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制造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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