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江城县XJ49土卡河公路县乡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普发改基础[2017]56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普交基建【2017】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及中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江城县境内。 1.2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江城县XJ49土卡河公路县乡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江城县曲水镇,路线起于甲马河桥头,止于土卡河桥头,路线全长21.121公里。共划分1个施工合同段。 监理内容:江城县XJ49土卡河公路县乡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施工过程中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36 个月(12个月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 24 个月的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等级资质)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及被部、省、市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的个人社会保险证明;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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