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华北公司部分)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17】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70%、财政补贴30%,招标人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天津市已建的19条高速公路,共计里程约1218.72公里。具体路段见下表:
天津市已开通高速公路统计表
序号 高速公路编号 高速公路名称 建成年限 里程 (公里) 所属公司
1 G1N 京秦高速 已建 30.309 高速集团
2 G2 京沪高速 已建 93.126 高速集团
3 G18 荣乌高速 荣乌高速二分 已建 52.54 高速集团
荣乌高速津晋西段 已建 12.516 鑫宇公司
荣乌高速四分 已建 16.191 高速集团
4 G25 长深高速 长深高速南段 已建 44.505 高速集团
长深高速北段 已建 60.663 新展公司
5 G2501 滨保高速 滨保高速一分 已建 11.912 高速集团
滨保高速五分 已建 87.487 高速集团
6 S1 津蓟高速 已建 116.3 高速集团
7 S2 津宁高速 已建 43.34 高速集团
8 S4 津港高速 已建 14.702 高速集团
9 S21 塘承高速 已建 85.568 高速集团
10 S50 津晋高速 津晋高速东段 已建 26.628 高速集团
津晋高速西段 已建 8.239 鑫宇公司
11 S51 宁静高速 已建 41.496 高速集团
12 S60 滨石高速 已建 22.045 高速集团
已建 4.476 高速集团
13 S11 海滨高速 已建 69.3 滨海新区高速公路公司
14 S3 津滨高速 已建 27.766 津滨公司
15 S40 京津塘高速 已建 100.853 华北高速公司
16 G1 京哈高速 已建 37.179 天昂公司
17 S6 津沧高速 已建 12.5 高速集团
已建 41.628 天永公司
18 S7 津保高速 已建 23.944 津富公司
19 S30 京津高速 已建 122.897 京津公司
合计 1208.11
监理内容包括:
(1)各级机构设施建设和改造:1处高速处路网管理中心改造、1处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改造、1处违法数据上传中心改造、14个集团/路段中心改造、9处高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或改造。
(2)各高速公路路段外场设施建设:道路视频监控、主线电子警察、应急车道违法抓拍、一车道违法抓拍、车间距违法抓拍、互通匝道卡口抓拍、收费广场违停、服务区出入口抓拍及配套传输、供电和防雷设施。
(3)视频事件自动检测系统建设。
(4)移动指挥车、无人机等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车载全景违法取证系统建设。
(5)专网建设。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第1合同段:对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机电系统工程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共计120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4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近三年平均营业额至少50万元。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