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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区委、区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根据武汉市黄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备案表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黄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保安管理服务、机关食堂后厨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12-ZF114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市黄陂区区委、区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01包:区委、区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02包:区委、区政府大院保安管理服务;
03包: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后厨管理服务
每包可兼投兼中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五、预算价:人民币642万元/年(01包:人民币430万元/年;02包:人民币140万元/年; 03包:人民币72万元/年;超过预算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公安部门颁布的保安服务许可证(02包)
4、供应商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03包)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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