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北溇水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SB201712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溇水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由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干流上游河段,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阳河乡境内。电站距走马镇16km,从走马镇向西至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城84km,走马镇向东至湖南石门县城163km。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以上河段长113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140km2。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水建筑物(包括隧洞式溢洪道和泄洪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江坪河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建筑物、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组成。
2.2招标范围
(1)卖方应提供本文件规定的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包括:
1)地面厂房直流系统
A.2组600AH胶体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3面直流电源充电屏;
C.2面直流电源主馈线屏;
D.2套蓄电池架;
E.2面机组直流馈线分屏;
F.1面开关站直流馈线分屏;
G.1面公用直流馈线分屏;
2)大坝左岸直流系统
A.1面蓄电池屏(含100AH胶体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1面直流电源充电/馈线屏。
3)大坝右岸直流系统
A.1面蓄电池屏(含100AH胶体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1面直流电源充电/馈线屏。
4)EPS电源系统
2面EPS电源屏。
(2)所有卖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的动力、通讯电缆及附件。
(3)提供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设备和测试设备。
(4)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护设备和测试设备应按买方的选择供货,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5)卖方的工作内容包括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指导(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的指导)、现场试验、培训(包括在卖方工厂的培训及现场培训)等。
(6)合同设备交货地点:湖北省鹤峰县江坪河工地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合同设备为一批次交货,交货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最终交货期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容量1000Ah及以上直流电源系统及成套设备在电力系统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5-2016年无连续亏损;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北溇水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SB201712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溇水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由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干流上游河段,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阳河乡境内。电站距走马镇16km,从走马镇向西至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城84km,走马镇向东至湖南石门县城163km。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以上河段长113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140km2。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水建筑物(包括隧洞式溢洪道和泄洪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江坪河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建筑物、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组成。
2.2招标范围
(1)卖方应提供本文件规定的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包括:
1)地面厂房直流系统
A.2组600AH胶体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3面直流电源充电屏;
C.2面直流电源主馈线屏;
D.2套蓄电池架;
E.2面机组直流馈线分屏;
F.1面开关站直流馈线分屏;
G.1面公用直流馈线分屏;
2)大坝左岸直流系统
A.1面蓄电池屏(含100AH胶体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1面直流电源充电/馈线屏。
3)大坝右岸直流系统
A.1面蓄电池屏(含100AH胶体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B.1面直流电源充电/馈线屏。
4)EPS电源系统
2面EPS电源屏。
(2)所有卖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的动力、通讯电缆及附件。
(3)提供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修设备和测试设备。
(4)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护设备和测试设备应按买方的选择供货,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5)卖方的工作内容包括江坪河水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指导(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的指导)、现场试验、培训(包括在卖方工厂的培训及现场培训)等。
(6)合同设备交货地点:湖北省鹤峰县江坪河工地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合同设备为一批次交货,交货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最终交货期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容量1000Ah及以上直流电源系统及成套设备在电力系统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5-2016年无连续亏损;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