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三峡新能源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工程18MW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JA201709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工程18MW风机及塔筒安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乌兰花镇东北约70km处。风电场场区内植被稀疏,地势有一定起伏,为荒漠草原。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东经112°18′00″,北纬41°57′40″,有效占地面积约为100km²。该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00MW,共安装259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和4台3MW风力发电机组,现已全部建成,需对其中的12台1.5MW风机及塔筒进行更换处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1)安装:12台金风GW77/1500kW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光缆敷设及熔接、照明灯具安装、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界(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风机至箱变间低压电缆敷设,含低压电缆与新采购风机的连接),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试验、消缺工作等。反向平衡法兰专用工器具由投标人提供。
(2)卸车与保管:12台风机(包括电控柜、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的牵引、卸车、保管。
(3)本次招标的详细内容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工,2018年6月20日完工。另须在2018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配套设备的卸货。具体开工日期及卸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至少两个风电场(单个容量48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近3年具有一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风电机组安装施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9时整至2017年12月21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三峡新能源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工程18MW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JA201709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工程18MW风机及塔筒安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四子王幸福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乌兰花镇东北约70km处。风电场场区内植被稀疏,地势有一定起伏,为荒漠草原。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东经112°18′00″,北纬41°57′40″,有效占地面积约为100km²。该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00MW,共安装259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和4台3MW风力发电机组,现已全部建成,需对其中的12台1.5MW风机及塔筒进行更换处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
(1)安装:12台金风GW77/1500kW风机吊装、叶片和轮毂的组装及吊装、塔筒及附件安装、电缆敷设、光缆敷设及熔接、照明灯具安装、塔筒内接地,以塔筒为界(含塔筒外冷却装置及塔筒门外梯)到风机的一切安装工作(不含风机至箱变间低压电缆敷设,含低压电缆与新采购风机的连接),包括上述工作范围内的接线及检查、试验、消缺工作等。反向平衡法兰专用工器具由投标人提供。
(2)卸车与保管:12台风机(包括电控柜、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等)、叶片、轮毂和塔筒(包括螺栓)的牵引、卸车、保管。
(3)本次招标的详细内容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4月25日开工,2018年6月20日完工。另须在2018年1月15日至2月15日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配套设备的卸货。具体开工日期及卸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至少两个风电场(单个容量48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近3年具有一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风电机组安装施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9时整至2017年12月21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