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华六厂(沧东、定州、绥中、三河、盘山、宝电)2018年度液氨集中采购-第六包宝电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8659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 国华六厂(沧东、定州、绥中、三河、盘山、宝电)脱硝运行一年所需的液氨。
本包次为:第六包 宝电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以下信息中,凡是标注*的内容,不满足即导致废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5.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6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5.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7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5.8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9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1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华六厂(沧东、定州、绥中、三河、盘山、宝电)2018年度液氨集中采购-第六包宝电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8659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 国华六厂(沧东、定州、绥中、三河、盘山、宝电)脱硝运行一年所需的液氨。
本包次为:第六包 宝电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以下信息中,凡是标注*的内容,不满足即导致废标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储存条件及 运距要求 |
年需求量[吨] (暂估量)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6 |
第六包 |
宝电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外观无色透明,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无固体机械杂质, 沸点(℃):-33.4 ; 1%水溶液PH值:11.7 |
共计2个液氨储罐,液氨储量每罐30吨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原则上不超过400公里,最多不超过600公里 |
1500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
2天 |
每车液氨量≤24.5吨 |
其他说明:1、协议期限为一年,如协议期限内的实际供货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10%以上,则协议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为止。 2、供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3、供方应保证供应的液氨产品品质优良,保证机组烟气脱硝所需效果,不发生因液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脱硝设备、系统损坏和停运事故,否则招标方有权对供方进行追责。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5.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6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5.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7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5.8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9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1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