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因不满足开标条件,现对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二、 招标内容: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第二次公告,包括如下内容:
注:第一次购买标书的投标单位,本次不需交标书费,但仍要在华电电子商务平台新的批次中报名参加。
四、资金来源: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概述:
空预器改造项目:黄石热电厂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市区内,电厂建设规模为1×330MW燃煤机组,自2008年工程开工建设,至2010年工程建成投产。锅炉型号为WGZ1100/17.45-5型,系武汉锅炉厂生产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空预器由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和供货。黄石热电厂210号锅炉于2014年大修期间,采用西安热工院专利技术进行了掺烧烟煤工程改造。改造目的主要是拓宽锅炉煤种适应范围,将锅炉适烧煤种从原设计低挥发贫煤拓宽到高挥发分烟煤范畴。
3、资金来源: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六、本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空预器改造项目标段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书面证明)
6.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火电厂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的整机设计及制造能力或相关的冷端换热元件及密封片供货能力,并提供不少于10台空预器换热元件的供货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
7.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仅可以将施工、安装进行劳务分包,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1)如投标人选择了分包商,投标人应按本卷附件要求填写分包商情况。
(2)中标单位选择的建安分包施工单位须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安装的分包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因不满足开标条件,现对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二、 招标内容: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第二次公告,包括如下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103/16-SB-0401 |
空预器改造项目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能满足#210机组空预器冷端换热元件的设计、供货、运输、拆除、更换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见技术部分。 |
900 |
四、资金来源: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空预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概述:
空预器改造项目:黄石热电厂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市区内,电厂建设规模为1×330MW燃煤机组,自2008年工程开工建设,至2010年工程建成投产。锅炉型号为WGZ1100/17.45-5型,系武汉锅炉厂生产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空预器由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和供货。黄石热电厂210号锅炉于2014年大修期间,采用西安热工院专利技术进行了掺烧烟煤工程改造。改造目的主要是拓宽锅炉煤种适应范围,将锅炉适烧煤种从原设计低挥发贫煤拓宽到高挥发分烟煤范畴。
3、资金来源:技改资金、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六、本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空预器改造项目标段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书面证明)
6.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火电厂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的整机设计及制造能力或相关的冷端换热元件及密封片供货能力,并提供不少于10台空预器换热元件的供货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
7.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仅可以将施工、安装进行劳务分包,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1)如投标人选择了分包商,投标人应按本卷附件要求填写分包商情况。
(2)中标单位选择的建安分包施工单位须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安装的分包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