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标段名称 韩万河东路道路质量检测
建设单位 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扬州生态科技新城(南起文昌东路,北至夏桥路)
工 程
概 况 工程规模 / 合同估算价 38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预计开工 2017 年12月(具体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招标内
容范围 韩万河东路道路工程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所有项目的检测。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包含道路、排水、强弱电管道、绿化、交安、路灯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材料检测)。
投标人
资 格
要 求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备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2日
投标登
投 标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
资 格 审 查 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件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2017年11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投标保证金提交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
(8)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