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勘测设计和第三方质量检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计发【2017】6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2018年第一批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沙坡头区水利技术服务和水库沟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和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坡头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建设规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7万亩;
2.4、招标范围:勘测设计单位针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针对本项目全过程进行见证取样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勘测设计标段;
二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混凝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等其他专业相关检测能力,达到相关CMA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标准,同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部附表,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办理备案公示;
3.3以上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具有水利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且年检合格;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且未受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处罚;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业务经历和经验,且业绩优良;报名单位在宁夏地区以外的,必须在宁夏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有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保证到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
3.4根据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人民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允许他人代办,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且受到“限制”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