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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一期)基桩检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招 标 公 告

受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一期)基桩检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XTC-17451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2.项目概况: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件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132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工作。项目位于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鲁家滩村鲁家山静脉产业基地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917m2,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能力100t/d。项目分为收运系统和处理系统两部分。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包含:收运设备、指挥调度平台;餐厨垃圾处理系统采用复合微生物高温好氧发酵工艺,包含: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等后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一期)基桩检测工作,检测内容为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动测。招标金额为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具有省级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附表中含有监测参数)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其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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