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WZGS-GK-1711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液压油管动力钳及配件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本次招标主要是就大庆油田维修及产能项目生产所需的液压油管动力钳及配件,年用量约1000万元;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不超过2年.(在此期间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油管动力钳(47091501)集中采购招标结果,本次招标中标结果自动终止。) 2.3 交货日期: 为 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为 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2、投标人必须为涵盖招标品种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关键字需体现如“井下工具”(或“井下工具配件”、或“石油钻采设备”、或“石油钻采设备配件”、或“石油专用设备”、或“石油专用设备配件”、或“钻采配件”、或“石油机械设备”、或“石油机械设备配件”、或“采油工具”、或“采油工具配件”)等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字样】,不接受产销分离、OEM等类型供应商和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集团公司一级准入证涵盖(47091501)油管动力钳准入产品的供应商。 5、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7-12-11 08:00:00 至 2017-12-18 23:59:59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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