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11000立柱覆合不锈钢修复。 2.3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MT313-92《液压支架立柱技术条件》、MT97-92《液压支架千斤顶技术条件》;维修部主体保证终生不锈蚀。 2.4工期: 80根两个月之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设备检测检验及维修保养,同时具备现场检测维修能力的内容; 3.3投标人提供一种千斤顶和立柱的活塞杆镶嵌工艺的专有技术证书; 3.4投标人提供国家煤矿支护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液压支架活塞杆外圆覆合不锈钢板立柱的检验报告; 3.5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4年至2016年,提供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套)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2017年12月16日(下午17:00截止)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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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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