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委托并代表业主邀请所有合格并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对下列工程的实施、完工 和修复缺陷提交密封的投标书: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包括种植道路配套绿化带约8.75千米,总绿化面积约18.65万平方米。全部工程预计建设工期为开工后3个月,每个月按30天计算。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来自2015年4月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不时进行修订)规定的合格货源国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i) 投标人(仅适用于国内投标人)应具有:
i.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
ii. 安全生产许可证。
(ii) 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没有发生过未履行合同事件;
(iii) 投标人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并且均已得到解决;
(iv) 提交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
(v)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i. 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ii. 最近3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人民币;
iii. 应明示其财务资源,如流动资产、未抵押的固定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财务资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以示其能够满足 3300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流要求,以及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诺的现金总量要求;
iv.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
v. 在最近5年里,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6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