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城区一分公司2018年营业厅上门收款的集中采购比选工作,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本次采购是针对城区一分公司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上门收款服务服务进行采购。城区一分公司由光华路营业厅、三元桥营业厅、太阳宫营业厅三个账户收款,共包含厅台33家,预计新开厅12家,收款天数按全年每日一次计算,预计16425次,以实际收款天数结算。详细内容也可参考《服务分项明细表》)。现申请公开比选的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提供商,负责拍照客户营销关怀活动工作。具体活动地点及服务人员数量等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内容:本次比选项目为城区一分公司2018年营业厅上门收款项目,核心工作内容包括:活动现场筹办和现场支撑服务,包括支付场地费及现场协调等。
1.3采购项目期限:自合同生效起90天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解款服务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资格或是资质条件:
2.1.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1.2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1.3应答人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1.4近3年具有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相关活动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合同原件被查。 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1.5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
2.1.6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8应答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正本备查),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应答时承诺税率一致;
2.1.9应答人对第三章技术规范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点对点应答必须全部为满足,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2月08日15时00分至2017年1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