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罗子沟镇人民政府环境整治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1205]-0231
三、采购内容:车辆 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70.3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质保期(服务期):所有设备质保期为1年 ,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需在拨通售后服务电话起48小时内,维修人员必须到位开展免费车辆维修。
7、供应商供应车辆具备车辆合格证,发票须按车辆价格单独开具。
六、付款方式:设备调试完毕后由罗子沟镇人民政府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单位 95%设备款,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供货时间: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运输、安装及调试。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