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州市东江高新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东兴创业家园住宅电梯项目(招标编号:ZDPA-ZB-HZ-2017-0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述:东兴创业家园住宅电梯项目
2.2 招标范围:东兴创业家园住宅电梯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3 数量:12台
2.4采购预算:人民币4,16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机构;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含 B 级或以上);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3.4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征信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 月15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参与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5)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申请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原件核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