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招标人计划就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及正面吊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必须是集装箱正面吊和堆高机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生产或代理的集装箱正面吊和堆高机应具有国家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该类(成套)设备3年以上的生产、销售经历,在广东省内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且近3年内集装箱正面吊或堆高机在国内的销售数量应达60台以上。投标人应提供用户名单(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商的代理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在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作为废标处理。 (8)所投产品在全国主要港口5年内未产生过重大质量纠纷及索赔记录,在全国港口协会技术会议上有通报记录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