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正荣分校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FHCG【2017】第033 号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货物名称 载重
(kg) 速度(m/s) 数量 简要指标 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预算控制单价(万元/台) 预算控制总价(万元) 备注
1 1-1 无机房
乘客电梯 1000KG 1.5 1台 6 层6站
井道2.1×2.2m、轿厢1.6×1.5m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 18
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为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要求投标人所报的乘客电梯品牌档次高,性能质量好,价格适宜,售后维保有充分的保障,且技术规格及功能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使用要求;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电梯具体数量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供货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万元,包含设备与材料购置、制造、装车、卸车、运杂、保险、税收、安装、现场制作、安装脚手架、验收、土建配合费等一切费用(即包工包料)。其中进口设备含海关关税及一切通关费用,土建配合费按中标总价的2%计算,在结算时开具的安装费发票不得高于中标价的30%;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起70天内到货安装验收完毕,维修维护保养期12个月;
(6)交货地点: 延平区实验小学正荣分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所投标的电梯的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级为A级);
3.3投标产品应由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的单位进行电梯安装维修(如非投标人自行安装维修的,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委托的安装维修单位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提交投标人与安装维修单位签订的本项目电梯授权委托安装协议书);
3.4一个供应商或制造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且一个品牌只能参与投标报名一次,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以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则以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若授权委托书出现重复的,则按投标申请人取得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签署的时间先后顺序,以先开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后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将不被接收;
投标人若是供应商则必须持有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工程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5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售后维保单位必须为制造商),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