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惠州监狱的委托,拟对广东省惠州监狱公车用车维修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T2017-0304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监狱公车用车维修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 三、项目采购预算:预计每年维修金额约为31万元人民币。维修预计金额仅作为每年需求量的一个参考值,具体以实际维修需求为准。服务期限1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惠州监狱公车用车维修单位服务采购,目前有公务车辆24辆。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磋商响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按顺序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审查: 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⑵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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