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岭市支队车辆维修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XM-2018-0609-A002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成交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营业范围、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是具备为采购方提供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应急维修等服务的车辆维修企业,具备铁岭市二类以上维修资质(符合采购单位所有的车辆车型);
5)企业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6)企业无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7)具有遂行应急任务保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部队完成各项临时任务。
三、报名时间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