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暨供应商项目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空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空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暨供应商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612-1740L1400327
2. 项目名称:空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暨供应商项目
3. 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的名称 数量 家具单价限价(人民币)
空港中心办公家具采购暨供应商项目 1批 详见用户需求书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产品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报价如超出家具单价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家具制造商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家具制造商,所投标家具必须由本厂制造(原材料、零部件除外),并具备设计、制造以及组织实施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必须表明投标人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应具有全系列办公家具生产能力,包括木制(油漆)家具、板材家具、钢制家具、钢木家具、软体家具、屏风类产品{应提供家具生产设备证明:加工中心(CNC设备)、电子开料锯、全自动封边机、水性漆UV涂装生产线、全自动数控排钻机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需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具备相关资质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原材料抽样检验合格报告:
导轨、门铰、汽动杆、钢化玻璃、UV滚涂底漆、面漆、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EVA封边热熔胶、刨花板、木皮胶、实木封边、PVC封边、阻燃布、海绵、真皮、水性漆、钢板、铝材{注:提供抽样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检验合格报告出具日期为开标日前18个月内}。
(7)投标人应在广州具有自有的生产、销售公司或办事处。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10:00至11:30,14:30至16:0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