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的委托,就“全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
四、采购内容:按照一家机构承担15家园区认定工作(如认定园区数量达不到15家,则按照每5个重点监控点等于1个园区的工作量补齐至15个园区的工作量)。
本项目共分共十个包,对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园区和企业进行测评:
A: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A包
B: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B包
C: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C包
D: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D包
E: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E包
F: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F包
G: 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G包
H: 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H包
I: 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I包
J: 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J包
每包控制价:80万元,兼投不兼中。
四、项目概述: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战略部署,落实《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要尽快审核认定一批综合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强力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发展。为规范相关工作开展,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10家专业中介机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68号)《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照相关规定标准,统一对全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进行评审认定。
五、采购项目总预算:人民币800万元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