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批准委托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自治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湖南公司自治州分公司公众微信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1.3采购内容:微信公众平台日常的运营维护,包含专人驻点、专业日常运营,平台建设工作,星级客户专区建设,业务申报功能建设,微信企业号建设及功能开发,微信企业号及微博、贴吧等社交媒体同步建设及信息发布。详见技术规范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自治州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390710002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2.1遵守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未被纳入中国移动及湖南移动应答人黑名单;
2.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4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至少一项):市场调查研究,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营销策划,文艺创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信息服务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科技资讯,行业信息,电子商务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通讯软件的技术服务,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等。
2.5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针对本项目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应答人近三年(2014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具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通信行业),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依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7若为前期合作应答人,年度评估须为合格及以上。
2.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人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10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各应答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自治州移动保留对相关资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应答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2月08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