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发改投资函﹝2013﹞374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纸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对1015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第二次)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1015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道长平村长岭路北侧。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道长平村长岭路北侧,本项目燃气管道包括1~6层现役和预备役军官宿舍、警卫勤务营房一层厨房、无线电集训和后勤保障用房一层厨房燃气管道、室外燃气管道以及与市政提供燃气管道连接等。包燃气报建报批、包深化设计、包施工、包竣工验收。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9967
招标内容: 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项目的室内外燃气工程施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安装1~6层现役和预备役军官宿舍、警卫勤务营房一层厨房、无线电集训和后勤保障用房一层厨房燃气管道、室外燃气管道,使新安装管道与原有市政燃气管接驳。
2)按招标图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燃气管道的各项报建、报装、报监工作;
3)燃气系统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燃气管道室内室外走向的深化设计、包验收通过、包燃气通气点火。满足政府和广州市煤气公司的有关规定,纳入城市管理系统;
4)办理道路、人行道开挖和绿化迁移申请手续,包道路、人行道开挖及恢复工作;
5)办理与原有市政燃气管道驳接申请手续、包与原有市政燃气管道驳接及支付所产生的费用;
6)负责室内、外管道走向的深化设计、燃气管道入户的深化设计,及燃气管道穿越建筑基础、墙、楼层等部位的开凿及恢复工作;
7)办理符合广州市煤气公司管道点火的有关手续,并按时通气点火工作;
8)办理符合广州市煤气公司及政府部门从开工到验收合格要求的手续到竣工移交止的有关报建报批工作竣工验收资料。
9)规模:地上:单层环氧层防腐无缝钢管D89X4:40米;单层环氧防腐无缝钢管D57X4:14米.D76X4:26米。埋地:聚乙烯管PE80 SDR11 dn63:220米;聚乙烯管PE80SDR11 dn90:430米。设计压力:调压器前设计压力为0.4MPa,调压器后设计压力为5KPa。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合同为准。
招标控制价:404102.24元
六、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1月2日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