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庙镇长安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大道拆迁安置1号小区)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米庙镇长安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大道拆迁安置1号小区)施工及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汝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米庙镇长安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大道拆迁安置1号小区)施工及监理 1.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7- 115 1.3、项目地点:汝州市; 1.4、资金来源:融资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招标范围:施工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 2.2、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米庙镇长安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大道拆迁安置1号小区)施工; 二标段:米庙镇长安新村建设项目(景观大道拆迁安置1号小区)监理;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施工标:180日历天;监理标:施工期+保修期;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施工标: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需法人签字盖章);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 3.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2500万及以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各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监理标: 3.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6、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1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各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其他要求: 3.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仅施工标段)、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正式人员为: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并网上可查; 3.8、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网上可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仅施工标段)及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开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原件)。 2、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标书内附网页截图。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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